格隆汇10月24日|《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办法》拟规定,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不得重复设立,但是居住权人可以为多个人。已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不影响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告知受让方和抵押权人居住权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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