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与同场竞标方提供同品牌产品,信披也接连“翻车”

2024-10-18 13:50:40 民商财经 微信号

 

本文授权来自《中国民商》

作者:尹   燃

编辑:蒋希音

10月17日,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托普云农”)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自深交所受理托普云农IPO申请以来,其与关联方多次参与同场竞标的情况受到关注,交易所也针对托普云农的订单获取方式进行多轮问询。《中国民商》在研究中发现,托普云农与关联方同场竞标的产品还来自同一品牌。

同场竞标核心产品出自同一品牌

2020年9月26日,托普云农参与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农业局柑橘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活动,因与投标人上海齐欣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齐欣”)和杭州朗宝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朗宝万”)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被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并被处罚5,588.62元。

杭州朗宝万是托普云农实控人陈渝阳的亲属所控制的企业,后在2021年4月注销。上海齐欣则未出现在托普云农IPO的申报材料中,根据企查查的信息,上海齐欣目前仍是存续状态,股东是冯晓江、张超两名自然人。托普云农与杭州朗宝万、上海齐欣曾多次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活动,更巧合的是,在一场招标活动三方提供的设备竟然来自同一品牌。

2019年2月,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福州市区域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等采购项目结果公告”。该公告中,上述项目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一栏中表明,“经资格审查会成员评定,托普云农、杭州朗宝万、上海齐欣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定,托普云农、杭州朗宝万、上海齐欣3家投标人所投人工气候培养箱均为同一品牌,本项目1-15人工气候培养箱为核心产品,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因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故本项目按照废标处理”。只是不知这同一品牌是来自哪家公司?

(截图来自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同年4月,关于上述项目的采购结果又出了一则公告,项目又一次按照废标处理。即在资格审查中,杭州朗宝万、托普云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强制性认证(CCC)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上海齐欣与厦门鑫海盛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强制性认证(CCC)的证明材料,以上企业的资格性审查未通过。仅万校恒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海辰天泽仪器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通过,但项目的最终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

福州市区域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等采购项目所需的人工气候培养箱,是托普云农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根据招股书,托普云农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分为智能硬件设备、智慧农业项目两大类,人工气候培养箱是智能硬件设备业务下的一类产品。

在首轮问询中,托普云农曾表示,杭州朗宝万因公司业务规模较小且无自主生产、研发能力,通过自有渠道获得业务订单后,曾向其采购产品。另外根据同花顺(300033)iFinD,托普云农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发布的2017年半年报显示,上海齐欣是本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客户,不知是否也存在向托普云农采购产品的行为。

在托普云农近期参与的招标项目中,《中国民商》还发现其与一名供应商在两个项目中同场竞标。

去年12月,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了“关于2023年临安区龙岗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数字大田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托普云农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森特信息”)成为中标供应商,同场竞标的还有一家是托普云农的供应商浙江瑞盈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瑞盈”)的全资子公司台州东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今年9月2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了“关于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浙江省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系统等系统运维与优化服务中标结果公告”。森特信息是中标供应商,浙江瑞盈则是这次的竞标对手之一。

浙江瑞盈与托普云农从2015年开始合作,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为托普云农的前五大供应商,主要提供视频监控等电子模块。根据企查查,浙江瑞盈成立于2011年5月,实控人是李奔。

多处信息披露接连“翻车”

托普云农除了在招标中存在疑云外,信披工作上的疑点也颇多。

根据招股书,托普云农的另一大业务智慧农业项目创造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五成,该业务又细分为农业物联网项目(即物联网项目)和信息化软件平台项目(即软件平台项目)两种业务类型。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2023年更新版)(签署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托普云农列示了报告期内各类业务的主要项目情况。报告期各期前五大物联网项目中,托普云农与云南省植保植检站签署的“云南省植保植检站云南省2020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是2022年度的第一大项目,合同签署时间为2021年10月,验收时间为2022年9月,合同金额为838.79万元。

但是首轮问询回复中分析主要预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情况时,上述项目是截至2021年末合同负债金额排名第二的项目,合同金额为791.79万元。同时招股书(签署日期10月14日)在重大合同章节披露,该项目的合同金额也是791.79万元。

据首轮问询回(2023年更新版),2021年的前五大物联网项目中,托普云农与客户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签署的“2020年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疫情监测分中心(陕西省)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位列第二,合同签署日期为2021年3月,验收时间为2021年9月,合同金额为760.38万元,但是招股书披露的该项目合同金额为799.88万元。

同样,据首轮问询回(2023年更新版),2023年前五大软件平台项目中,托普云农与客户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嵊州(崇仁)粮食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软件”位列第二,该项目的合同签署时间为2021年10月、验收时间为2023年9月,合同金额为599.03万元。但是招股书披露,此项目的合同金额却是906.00万元。

此外,托普云农对客户、供应商的购销数据也出现披露矛盾的情况。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2023年更新版),托普云农按地区分别列出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其中浙江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移动信息”)2021年至2023年度分别位列华东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的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1,795.31万元、1,416.63万元、1,990.44万元。

招股书披露2021年至2023年各期前五大客户情况时,浙江移动信息的销售金额合并了同一控制下的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的销售金额,从上述公司的所属地址来看均位于华东地区。托普云农对浙江移动信息各期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795.31万元、1,416.63万元、2,193.95万元,唯独2023年的金额相差203.51万元。

另外,首轮问询回复(2023年更新版)第260页在披露智慧农业项目收入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时,2021年至2023年托普云农对浙江移动信息的收入额分别为1,783.03万元、1,340.53万元、1,989.90万元。而首轮问询回复披露华东地区客户销售情况时,托普云农2021年和2023年对浙江移动信息的销售内容均为农业物联网、软件平台,这正是智慧农业项目下的两类业务,销售金额分别为1,795.31万元、1,990.44万元,这比前述金额分别高出12.28万元、0.54万元。

托普云农的供应商分为原材料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首轮问询回复中分析了报告期内前五名服务供应商的采购情况,陕西绿农智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陕西绿农”)仅于2021年是托普云农的第三大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为74.39万元。接着具体分析托普云农的采购规模与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规模的匹配性时,首轮问询回复中披露陕西绿农是2021年的前五名服务供应商,采购额(该供应商报告期各期服务采购金额最大的一期采购金额)为110.10万元。这显然与前述的采购数据出现矛盾。若110.10万元指的是除2021年外其余两年的采购金额,而这一交易金额是可以挤进托普云农2022年和2023年的前五大服务供应商名次的,但是该名单中并没有陕西绿农的影子。两处数据差异又是因何造成?

尽管托普云农成功上市,但面对上述情况,不知道托普云农及中介机构国泰君安(601211)、立信所该如何解释,《中国民商》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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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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