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9日|据央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2年印发文件,部署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海南省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任务,面向世界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初具规模。下一步,试点地区将在互联网平台经济纠纷仲裁、新产业新业态的经济纠纷仲裁领域,率先探索制定仲裁制度规则,开辟国际仲裁新赛道;推动建设“一带一路”仲裁联盟,努力引导形成“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经济纠纷应当由“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纠纷解决机制来解决的理念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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