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1日|《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若干意见》近日由浙江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从五方面提出30条措施,支持加快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若干意见》将于今年4月25日起实施,聚焦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支持贸易无纸化、加快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领域开放、探索推进跨境数据流动、优化营商环境五方面,共提出30条措施。《若干意见》提出,将加快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领域开放,完善跨境电商支付结算体系,允许符合条件的电子仓单平台接入海外设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同时,探索推进跨境数据流动,研究制定浙江自贸试验区内需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管理范围的数据清单,探索建立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和新型跨境数据管理模式,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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