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诉苹果不配备充电器案终审开庭 “律政俏佳人”胜算几何

2022-07-12 22:16:06 北京商报网 

不配送充电器的苹果公司时常因此受到争议。此前,京沪两地法学生起诉苹果不随附电源适配器的案件受到广泛关注,两个微博热搜词条共收获6.6亿阅读量。7月12日上午,该案终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尽管该案一审胜诉方为苹果公司,原告方仍然选择上诉。终审结果将择日宣判。

“律政俏佳人”vs苹果

早上6点20分,本次终审的上诉人方同学就已经起床为上午的开庭做准备。她本科就读于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方同学目前在北京市的一家律所实习,为了这次出庭甚至还请了一天假。

她的身后还有一群人。去年10月,本科就读于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的五名学生组成“律政俏佳人”队一起参加“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新诉讼大赛,针对苹果新产品不再送适配的充电器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苹果手机交付手机充电器,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行购买适配充电器的费用。“虽然我们读研之后分布在北京、上海、新加坡和洛杉矶,但还是会进行线上会议,来准备和讨论这次诉讼。”方同学说。

“律政俏佳人”队提出,苹果只提供了USB-C转Lightning的数据连接线,在主页上却只提到“通过USB连接至电脑或电源适配器充电”,没有区分USB-C和USB-A的区别,且USB-C的数据线也不能适配此前苹果沿用的USB-A接口的充电头。

对此,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陈传法认为,在这方面苹果公司确有一定的瑕疵,也跟苹果公司自己宣称的绿色环保原则不太吻合,会造成旧有资源的浪费。

团队还认为,苹果公司在官网对商品的机型、外观、存储容量等采取了可以选择的外框对消费者进行提示,对于价款、履行方式和售后服务等进行了加粗、换色、加图标等方式进行提示。而在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免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使用充电功能的“不再随附电源适配器”这一条款上,苹果公司却一种都没有使用。她们认为苹果公司这一行为,不仅没有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反而是对“不再随附电源适配器”这一信息的一种弱化。

原告一审为何败诉?

不过,一审法院判决原告方败诉。为什么苹果能得到一审法院支持?陈传法认为,主要是从私法自治原则、市场经济行为和公共利益几方面考量。

《民法典》实施前后的民法基本原则没有本质的差异,尤其在私法自治原则方面保持了高度一致,自愿原则充分体现了私法自治原则的要求。原则上只要当事人没有欺诈,没有影响当事人判断力的行为,那么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交易都应该是有效的。电源适配器的价值相对于苹果手机的价值是比较小的,苹果公司的行为并不会真正影响更多消费者的选择,不会对消费者购买手机产生实质性影响。“法院的判决建立在充分尊重自愿原则和私法自治原则的基础上。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我是赞成的。”陈传法说。

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陈传法表示,如果没有造成特别重大的危害,不应该轻易地破坏市场机制本身。苹果公司不搭配适配器是市场行为,其实是变相涨价,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苹果公司采取这种销售策略,会面临着消费者流失的问题,需要做综合的考量。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只要知道这是一种变相涨价的行为,还接受这样的后果,就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私法自治原则。

“蚍蜉撼树”的意义

面对一审的失利,“律政俏佳人”队仍然坚定地决定上诉。方同学表示,消费者应该说出自己对产品的要求,切实地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诉求发声。“选择适用中国法律条款,希望通过起诉苹果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践民法典物权编物尽其用的指导理念。通过起诉苹果一案,我们正身体力行地论证——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权属明确,确保物的效用最大化,才能提高市场交易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同学说。

2021年3月,巴西圣保罗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机构Procon-SP在对苹果警告以及问责“无果”后,对苹果不附赠充电头、虚假广告宣传以及不公平的保修条款并处2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300万元)的罚款。

虽然成功上诉苹果的难度很大,方同学表示,她们已经向苹果公司现任CEO库克发出邮件,提出了作为消费者对产品的要求,并希望能得到我国消费者协会的回复。

不过,作为消费者的代表,该团队也代表着公众利益。陈传法表示,在弱者保护和市场机制如何权衡是法理学和民法学的重大问题。一般的个案争议,原告仅代表个人利益,但是公益诉讼有所不同,不仅代表自己,还代表了公共利益,本案中,原告方提出的诉讼实质上是一个公益诉讼,已经超出了单纯的个案争议范畴,法官在办案时,还要考虑作为公益诉讼对整个市场行为和市场机制产生的影响。

作为该团队其中四位同学的本科班主任,陈传法对她们的行为表示欣慰,认为她们有很强的权利意识,也展现了比较高的法律思维能力,能在现有规则的基础上,充分地利用现有规则做出争取和努力,反映了法律人的基本素质。

“法律人的基本素质并不是抽象的公平正义,而是拿着具体的法律规则,为公众、为自己、为社会争取正义或者争取权利的能力。”陈传法说。

目前,该案件的终审仍在进行中。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袁泽睿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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